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选课工作将于2024年2月22日(周四)上午10:00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是2023级研究生课程修读的第二个学期,所有2023级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未完成课程修读的往届各年级研究生,应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选课。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包括制定及变更),将无法进行选课。
2、《基础外语》(s0000z003,学硕)、《自然辩证法》(s0000z002,同等学力)、《自然辩证法》(z0000z002,专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z0000z008,专硕)、《中国文化》(lb0000z001,留学生博士)、《汉语综合》(lb0000z002,留学生博士)、《中国文化概况》(ls0000z001,留学生硕士)、《基础汉语》(ls0000z002,留学生硕士)等研究生公共学位课已在系统进行人工安排,请勿随意退选公共必修课。
3、研究生课程选课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10:00至2024年3月3日上午10:00,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课程选择。
4、需要重修的往届各年级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在开学两周内(3月10日18:00前)办理重修申请。
5、研究生选课结束后,应及时查询系统选课结果,避免因误操作造成选课不成功及错选。选课结束后仍有需要申请补选或退课的研究生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学生退、补课管理模块)在线申请,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为3月10日00:00前。公共必修课退补选由导师、任课教师和培养办审核;其他课程退补选由导师、任课教师和开课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补选或退课)。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且开学两周内未补选课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开课两周后,不予办理退课手续。
6、2023-2024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程开设情况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开课为准,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课程。
7、为保障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平稳,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请各学院组织做好研究生网上选课和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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